【原文】
王凤以五月五日生 ① ,其父欲不举 ② ,曰:“俗谚:‘举五日子,长及户则自害 ③ ,不则害其父母 ④ 。’”其叔父曰 ⑤ :“昔田文以此日生 ⑥ ,其父婴敕其母曰 ⑦ :‘勿举。’其母窃举之 ⑧ 。后为孟尝君,号其母为薛公大家 ⑨ 。以古事推之,非不祥也。”遂举之。
【注释】
①王凤(?—前22):汉元帝皇后王政君兄弟,汉成帝之舅。字孝卿,西汉东平陵(今山东济南东)人,元帝永光二年(前42)袭父爵为阳平侯。成帝即位后,“以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,益封五千户。王氏之兴自凤始”。(《汉书·元后传》)王凤因此权重,专擅朝政逾十年,权倾朝野。
②其父:即王凤之父王禁,字稚君,曾为廷尉吏,以其女政君之故被封为阳平侯,位特进。举:养育,抚养。
③长及户:长到与门一样高的时候,即成年。及,达到。
④不(fǒu):同“否”。害其父母: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曰:“五月子者,长与户齐,将不利其父母。”《索隐》引《风俗通》曰:“俗说五月五日生子,男害父,女害母。”王充《论衡·四讳篇》曰:“俗有大讳四:……四曰讳举正月、五月子。以为正月、五月子杀父与母,不得已举之,父母祸死,则信而谓之真矣。”因为“正月岁始,五月盛阳,子以生,精炽热烈,厌胜父母。父母不堪,将受其患,传相仿效,莫谓不然。有空讳之言,无实凶之效,世俗惑之,误非之甚也”。
⑤叔父:指王凤的叔叔王弘。《汉书·元后传》曰:“婕妤立为皇后,禁位特进,禁弟弘至长乐卫尉。”
⑥田文:齐国贵族,战国四公子之一,袭其父田婴的封爵,封于薛(今山东滕州),称薛公,号孟尝君。齐涽王时为相,舍家业而厚遇天下之士,门下食客数千人。
⑦田婴:战国时齐威王少子,田文之父。初为将,参加马陵之战,后为相。先封彭城(今江苏徐州),后封于薛(今山东滕州南),称薛公,号靖郭君。敕(chì):告诫,诫饬。
⑧窃:偷偷的,暗中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曰:“初,田婴有子四十余人,其贱妾有子名文,文以五月五日生。婴告其母曰:‘勿举也。’其母窃举生之。及长,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。田婴怒其母曰:‘吾令若去此子,而敢生之,何也?’文顿首,因曰:‘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,何故?’婴曰:‘五月子者,长与户齐,将不利其父母。’文曰:‘人生受命于天乎?将受命于户邪?’婴默然。文曰:‘必受命于天,君何忧焉。必受命于户,则可高其户耳,谁能至者!’婴曰:‘子休矣。’……于是婴乃礼文,使主家待宾客。宾客日进,名声闻于诸侯。诸侯皆使人请薛公田婴以文为太子,婴许之。婴卒,谥为靖郭君。而文果代立于薛,是为孟尝君。”
⑨大家(gū):同“大姑”,古代对妇女的尊称。
【翻译】
王凤因为是在五月五日出生的,他的父亲因此不愿意抚养他,说:“俗话说:‘抚养五月初五生下的孩子,等到他长到和门一样高的时候,就会危害自己,否则就会害了他的父母。’”王凤的叔叔则说:“从前田文也是这一天出生的,他父亲田婴告诫他母亲说:‘不能养他。’但他母亲私下里把他抚养成人。后来田文成了孟尝君,尊称他的母亲为‘薛公大家’。按照古时候的事情来推断,这并不是不吉利的事情。”于是王凤的父亲决定抚养他。